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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情侣为筑爱巢入户行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0-12 13:44:11


    本网讯(李炜 聂从容)  近日,洪江市黔城镇的李华(化名)异常悔恨。因一念之差,入户行窃,偷得赃款793元。这不仅让他共建小家的梦想破灭,还为此被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7个月的有期徒刑。

    2015年1月初,李华和女友严燕(化名)怀着对未来的憧憬,离开家乡来到会同县打工。为了省钱,他们没有添置任何家居用品,出租屋显得格外简陋。

    1月28日下午,李华和女友严燕发现对面404出租屋内没人。于是,李华和女友用力撞开了404的房门,将404屋内的影碟机、电磁炉和电水壶等他们急需的生活用品拿回了自己的出租屋。第一行窃的李华害怕被发现,不敢将这些东西堂而皇之的放在出租屋内,而是寄存在朋友处,打算等风声过了再行处理。

    出于李华意料,404的租客似乎并没有报警。这让李华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第二天,李华发现对面的401出租屋没有锁好,他毫不犹豫的推开了房门。李华发现这间屋和自己的出租屋相比,堪称豪华——液化气罐、燃气灶、电饭煲、菜刀、米罐一应俱全,甚至床上的棉被、床头挂着的女士棉衣都是新的。李华不假思索,立即将这些东西统统搬回了自己的出租屋。

    为暂避风头,李华又故技重施,将盗得的东西寄存在房东处。做完这一切之后,李华和女友就放心地出去了。

    但是,这次他们没有那么幸运,当他们回到出租屋时,就被公安当场抓获了。

    法院审理认为,李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入户盗窃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得赃款793元。在共同犯罪中,李华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李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李华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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