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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小伙变身“黑夜大盗”2天作案3起领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5-12-03 15:01:05


    法律资讯网讯(刘任健)  初中毕业后便离开校园,没有生活目标又无经济收入的19岁小伙梁兆基便与“好友”结伙,趁着月黑风高入户盗窃,最终沦为阶下囚。近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梁兆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盗窃所得的赃款退还被害人。

    2015年6月4日23时许,梁兆基伙同杨伟、黄贵成、吴崇喜窜到桂平市下湾镇下湾村某农机维修店内实施盗窃,盗得现金人民币800元。

    2015年6月6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梁兆基伙同黄贵成、吴崇喜窜入桂平市下湾镇福高村陈某屋内,盗走液晶显示器一台。经鉴定,该液晶显示器价值人民币109元。

    “意犹未尽”的三人于当天凌晨3时许,回到陈某屋内,盗走一台液晶电视机。经鉴定,该电视机价值人民币600元。

    梁兆基参与了三次盗窃,盗窃价值人民币1509元,分得赃款共人民币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兆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梁兆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梁兆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庭审后退出赃款人民币257元,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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