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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男子为“00后”失足女拉皮条领刑2年半
发布时间:2015-12-02 15:51:55


    法律资讯网讯(谢敏玲 周玲)  广西平南县某“90后”男子嫖娼欢愉后,转身化作皮条客,为卖淫女介绍熟人朋友从事卖淫活动,不料为此付出沉重代价。11月30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介绍卖淫案,判处被告人何国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4日,被告人何国平在平南县城区某洲宾馆认识一卖淫女子黄某文(2001年7月生),二人欢愉过后便商量约定,由何国平介绍黄某文卖淫并从中抽成。

  2015年6月7日凌晨3点多,被告人何国平遂介绍黄某文到平南县城区某宾馆一房间与何国天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后黄某文与何国天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天下午15点多,被告人何国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国平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介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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