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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后缺钱花 俩民工深夜持刀抢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8-12 15:25:53


    本网讯(廖涛)  嫖娼后囊中羞涩,两民工半夜持刀抢劫路人。2014年8月1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兵、张涵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4月15日23时许,因嫖娼后缺钱花而决定出来“找”点钱的被告人曾兵、张涵来到南昌市一立交桥人行道旁,持刀将骑电动车途径此地的被害人王刚拦住,抢得被害人王刚现金人民币一千元和红米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七百四十四元)。后被告人曾兵、张涵逃离现场,被害人王刚随即追上两被告人要求返还被抢财物,被害人与两被告人扭打期间,被害人王刚的腰部被被告人张涵持刀划伤,被告人曾兵被被告人张涵持刀误伤手腕。

    被告人曾兵于2014年4月16日2时许在医院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张涵于2014年4月16日16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民警依法从被告人曾兵处收缴人民币两百三十一元,后发还给被害人。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兵、张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曾兵、张涵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为此,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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