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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积极探索异地调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5-11-25 09:58:16


    本网讯(张江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为方便当事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创新工作机制,尽可能地根据当事人的居住地点、实际情况,实行异地调解机制,使当事人少跑路,少花钱。

    一是两地法院联动调解。对双方矛盾尖锐、调解难度较大的案件,通过详细向原告了解情况、到当事人所在地实地走访、电话联系外地当事人等方式,在全面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征得原告同意后,将案件情况向外地当事人所在地法院通报,由外地法院协助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公证机关配合调解。对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电话、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详细了解双方诉求,引导双方合法、合理解决纠纷。在双方达成一致意向后,依据异地当事人经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意见,制定调解书,避免当事人奔波劳顿。

    三是外地组织协助调解。对抵触情绪很大、既不出庭应诉又拒绝与法官交流的案件,除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外,亲赴外地当事人所在地,依托当地党政、村社、人民调解组织、当事人工作单位熟悉情况的优势,积极争取外地组织的支持和配合,多方联动开展调解,有效保护当事人诉权。

    四是网络法庭即时调解。探索通过网络视频即时调解的有效方式,征得双方同意并邀请相关人员核实异地当事人身份后,法官及原被告双方通过视频即时对话、沟通,在书记员记录的同时,保存视频资料作为证明调解工作符合自愿、合法原则的证据。法官依据双方一致意见制作调解书并向异地当事人邮寄送达,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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