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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构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5-07-22 16:18:38
本网讯(杨冉 张江枢) 四川营山县法院将矛盾化解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今年年1—7月,该院共委托调解案件52件,调解成功51件;邀请调解案件共92件,调解成功88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诉前纠纷分流引导机制。成立立案调解中心,负责诉前调解统筹协调工作,引导简单、传统的民商事纠纷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通过分流过滤把好诉讼第一关口。 二是将全程全员全域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将委托调解、邀请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将调解人员范围扩大至当事人的亲友、单位组织等所有可以参加调解的人员,在开展巡回审判时就地调解,并邀请当地村组、社区调解人员参与。 三是推行案件回访制度。案件结案后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了解当事人现状,及时掌握当事人思想动态,防止矛盾激化,做好矛盾上升为信访案件的预案。 四是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或者制作调解书的,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及时予以确认或制作调解书;审查后发现调解协议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除作出不予确认决定或者撤销、变更调解协议外,将违法情形及最终结果告知人民调解组织并提出司法建议。 五是加强调解指导。建立和完善定期联络制度,通过以会代训、以案代训、参与旁听、观摩调解、法律讲座等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针对调解中常出现的问题、法律法规的运用以及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调解水平。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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