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莉莉 刘艳红) 8月24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为积极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努力构建开放、为民、便民的司法机制,邀请社会法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合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
A农场工会委员会受政府委托,暂管原消防队门面房6.5间,并将该门面房租赁给马某。因政府对此地进行民生工程改造,需要对该门面房进行拆迁,但是马某迟迟不予搬迁。因此,A农场工会委员会负责人刘某于2015年7月30日向武陟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马某按2015年1月1日的租赁协议第五条立即履行。该院接收刘某申请后,立即启动了诉调对接机制,并邀请社会法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纠纷调解中,法官充分发挥“调节器”、“减压阀”、“主心骨”作用,与社会法官合力开展调解工作,打开了纠纷调处的缺口,明法析理,循序善导,终于促成刘某与马某达成调解协议。 A农场工会委员会同意给马某2014年转让费、装修费等共计17万元整,马某与2015年8月25日前搬挪完毕。
近年来,该院依托“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借助社会法庭零支出化解矛盾的功能,采取多元化调解方式,拓展“调解链条”,动员和聚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调解,借助德高望重人员的威望、民间风俗习惯和舆论的力量处理纠纷,切实提高案件的调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