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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源头法庭多举措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5-11-18 15:23:39


    本网讯(唐小玲)  在当前社会转型面临矛盾凸显、诉讼激增的大背景下,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源头法庭化被动为主动,深挖潜力,多方联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获得群众一致好评。截至10月,该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96件,为去年全年3倍,结案345件,结案率87.12%,3名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15件,所结案件无一信访、无一申诉,服判息诉率100%。其中调解结案233件,撤诉70 件,调撤率高达93%。

    关口前移,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办案。源头法庭积极推行驻村法官“一村一法官”工作,设立2个驻村法官工作室,设立9个司法服务点,把审判关口前移,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办案、就地办案。法官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5天,到村开展工作不少于60小时。通过驻村,法官真正成为联系基层心系群众的“联络员”、熟悉社情了解民意的“信息员”、解疑答惑提供服务的“咨询员”和理顺情绪消除风险的“消防员”,树立司法为民的形象和威望。同时,驻村法官在尊重村规民俗的基础上,顺应民意把农村的良风益俗引入审判、调解工作,极大地提升了调解效率和服判息诉率。截至10月,该庭进村入户上门立案126件,就地开庭28件,就地调解102件。

    多方联动,变单一调解为立体调解。源头法庭整合多种纠纷解决资源,构筑了族老调解——人民陪审员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实现多层面、全方位、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该庭在各乡村聘请一名家族中或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辈为调解员主持调解,力争取得当事人亲友和代理人理解,共同促进矛盾化解;聘请15名懂本地方言的人民陪审员,发挥来自群众易于接受的优势,联合开展调解;联合当地党委政府建立诉调对接室,对涉及党委政府的案件,要求派出所、妇联等部门派出一名专职人员,发挥其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共同开展调解;对调解难度大的案件,法庭结合案件特点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上门调解和现场调解。

    延伸服务,变回应解惑为问需于民。该庭要求所有案件在送达文书时主审法官向当事人及家属、代理人进行释法析理,说明裁判理由和法律依据。截至10月,判后答疑回访率100%,服判息诉率100%,所有案件无一信访,无一申诉。在做好回应解惑、判后答疑的同时,该庭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深入群众,倾听民情,问需于民,印制法官便民联系卡,设立便民邮箱,开展巡回审判和判后回访,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回应民众诉求,及时了解和掌握当事人思想和生活情况,积极为困难当事人破解生活难题。截至10月,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1200人次,主动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3万余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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