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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法院法官登门入户送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15-11-25 09:42:57


图为法官了解当事人生活近况。

    本网讯(梁程)  “虽然这场官司打赢了,我们却跟没打赢一样,人找不到,赔偿款也一直拿不到。感谢法院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多谢天等法院的法官。”日前,广西天等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将1万余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当事人许某的家里。

    两年前,许某和父亲种地回家途中,被一辆摩托车从背后撞倒,许某父亲因抢救无效死亡,许某的伤势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听力、视力受损。许某经与肇事车辆协商无效后起诉至天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天等法院判决认定肇事者负全责,承担所有费用。判决生效后,被告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于是严大娘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外出打工,行踪不定,家中也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许某“赢了官司却一无所有。”申请执行人许某受伤后无法外出务工,家中唯有兄长一个人能外出赚钱,家中3个孩子,一家人靠农村低保度日,生活十分窘迫。法官得知情况后,亲自到许某家中了解情况,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标准,遂向院领导汇报情况,为许某申请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为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针对生活确实困难、切实需要救助的当事人,天等法院都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自司法救助机制设立以来,该院司法救助覆盖全县的13个乡镇,覆盖率达100%,仅2015年就为4户困难家庭发放执行司法救助基金4万余元,有效解决了生活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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