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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问题起争执 老汉放火烧女儿房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1-20 14:41:44
本网讯(王艳凤) 黑龙江省抚远县一年近七旬的老人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争吵,为了泄愤便将自己女儿房屋点燃,却不想殃及四邻的房屋也遭受损失。日前,抚远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孟军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孟军与其女儿共同生活在一起,2015年5月4日零时许,因孟军的赡养问题发生争吵,其女儿为了避免与孟军继续争吵,便离开家中。孟军很生气,但产生将其女儿租住的平房点燃泄愤的想法。于是来到厨房内,拿起一个打火机将女儿放在床上的衣物点燃,后火势迅速蔓延,并将其居住的房屋以及西侧和东侧邻居的房屋一同燃烧。经抚远县公安消防大队统计,此次火灾总过火面积为114平方米,造成房屋损失共计6274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孟军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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