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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子女赡养老人引纠纷 法官亲情感化促调结
发布时间:2015-10-19 15:30:49
本网讯(昌菊香) 俗话说:养儿防老。可现实生活中,因子女不赡养老人引发的家庭矛盾却比比皆是。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和好,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 今年73岁的马淑芳家住木垒县照壁山乡头道沟村,年初老伴过世,现年事已高,自己没有劳动能力,更没有经济来源。其三子二女均已成家,因老人长期和小儿子一起生活,其他子女都觉得弟弟得了便宜,父母重此轻彼,因而都不愿赡养老母。马淑芳倍感失望与伤心,一怒之下将五个子女诉至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每人每年给付赡养费300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多次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以亲情感化为主,悉心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五子女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一致同意每人每年支付母亲1000元生活费,并表示今后一定好好照顾老人,尽到赡养义务。至此,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法官寄语】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当父母年迈时,作为子女应当主动给予老人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避免发生“子欲孝而亲不待”的悲剧。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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