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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欲泄愤 男子放火报复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0-08 16:54:16


    本网讯(刘霞)  “80后”单身男子王晓经人介绍认识了花信少女陈某,相恋未成王晓竟想到放火报复。近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放火罪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晓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单身男子认识花信少女

    89年出生的王晓是一名年轻的驾驶员,常年与父母一起在外务工。原本简单幸福的生活,随着王晓达到婚龄而有了些许改变。父母不仅经常在他耳边唠叨对象问题,还多方拜托亲戚朋友给他介绍。

    2014年7月,25岁的王晓接到忠县老家亲戚王某的电话,称她有一位同事,长得水灵,年龄与王晓相仿,两人看上去十分般配,并将女孩照片给了王晓。

    王晓对照片上的女孩陈某一见倾心,有了联系方式后,便对她展开了追求,每天定时嘘寒问暖。陈某虽不经常主动联系王晓,但对王晓的追求也没明确拒绝。在王晓的心里,早已把陈某当成了自己的女朋友。

    几个月后,王晓觉得自己跟陈某已经有了很好的感情基础,便打算从外地回老家准备见面。王晓将自己的想法告诉陈某,陈某不置可否。王晓认为,女孩比较矜持,没有明确拒绝就表示答应。

    热聊“女友”即将成他人妻

    为了能早点与陈某定下婚期,王晓说服了父母与自己一起回家,看陈某的同时也可以商量结婚事宜。

    2015年1月,王晓与父母一起回到老家。当天晚上,迫不及待的王晓找到王某,希望她能成为两人爱情的见证,可王某却告诉他,陈某已经有了男朋友,婚期就在这几天。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王晓不知所措,他马上拿出手机短信询问陈某,希望陈某能给自己一个否定答案,可短信石沉大海。第二天,王晓老家的亲戚朋友都告诉他,陈某马上就要结婚了。原来,所有人都知道她有男朋友,唯独自己跟傻子似的被她耍得团团转,气愤不已,决定找陈某理论。

    王晓开着车经过加油站时,报复心理让他失去了理智。他拿着油桶加了50升汽油,分装在几个白酒瓶里,买了一个打火机,来到陈某上班的超市。

    欲放火报复终锒铛入狱

    叮铃铃,叮铃铃……

    陈某的电话声响起。“你是不是已经有男朋友了?”电话那头,王晓扯着嗓门大声质问。

    “我有男朋友,而且快结婚了。”陈某回答。

    “我千里迢迢从外地回来,你看这个事情怎么解决?”王晓气不打一处来,非要陈某给个说法。

    陈某拗不过王晓,索性挂断电话。王晓被怒火冲昏了头脑,随手拿起装汽油的酒瓶就抛到陈某身边,酒瓶破碎,汽油撒了一地,还溅到了陈某的鞋上。陈某见状,立马呼救。听到呼救声,陈某的老板赶了过来,及时按住了王晓准备点燃打火机的手,避免了火灾的发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晓因与他人发生感情纠纷而蓄意在公共场所内以洒汽油的方式实施放火,从而危及公共安全,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王晓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王晓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综合本案相关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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