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锡怀) 一男子以帮人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现金“打点关系”为名,骗取他人钱财。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平光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马某的丈夫李某因和他人打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3年12月中旬,马某通过朋友张某介绍认识了王平光。王平光称认识公安局的警官,可以帮助办理取保候审,但表示需要用钱“打点关系”。马某随即给付了王平光10000元。2014年1月13日,李某依法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过了几天,王平光告诉马某,李某的取保候审正在办理,但还需要钱“打点关系”。马某此时才知道自己被骗了。马某将李某已经被取保候审的真相告诉了王平光,并叫王平光还钱,王平光说钱会慢慢还。此后,马某多次催收,王平光均以各种理由搪塞。2015年1月27日,马某向公安机关报警。案发后,王平光退还了马某1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平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在明知自己无力办理请托事项的情况下,收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平光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王平光已退清全部赃款,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平光之前无前科、劣迹,犯罪情节轻微,对其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不致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可对其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