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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承包工程项目诈骗80万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15-11-11 13:59:21
本网讯(钟诚) 男子虚构承包改建宾馆项目,骗取他人钱财80万元。近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诈骗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皮少军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2012年10月19日,被告人皮少华虚构承包樟树市供销大楼改建宾馆项目需要资金的事实,向江西阳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80万元,江西阳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将8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被告人皮少华。同日和次日,被告人皮少华将该80万元借款全部取走。后江西阳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发现被被告人皮少华欺骗遂要求其还款,被告人皮少华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并于2013年6月逃至广东省东莞市。 2015年4月1日,被告人皮少华在广东省东莞市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皮少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达人民币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皮少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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