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三明一男子租车玩“失踪”诈骗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5-11-05 09:24:36


    本网讯(包华斌)  近日,三明一男子用伪造的驾驶证将租来的小轿车拆掉GPS玩“失踪”,该男子被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5年1月5日13时许,方小明利用伪造的名为陆阿华虚假驾驶证到龙辉汽车服务行,谎称其因结婚接亲需要,租借一部黑色丰田新款卡罗拉轿车。1月6日,方小明将车驾驶至三明市建宁县后便将车上的GPS定位仪卸载并扔弃在一部大货车的电瓶部位,防止车行查找到小轿车的具体位置。1月7日,方小明将小轿车驾驶至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桃东村后将事先准备好的虚假车牌套在原来的真车牌处,后方小明又将小轿车驾驶至宁德市古田县,为避免骗来的小轿车被发现,直接将小轿车上原车牌卸载,换上虚假车牌,并不再与车行联系。

    同年1月8日,龙辉汽车服务行的负责人到公安报案,三明市公安局立案后将其上网列逃。1月19日,方小明在宁德市古田县被抓获,并当场查获被骗小轿车。经鉴定,该被骗丰田新款卡罗拉轿车的价值为人民币11525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方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涉案价值为人民币115252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方小明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考虑方小明所骗车辆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