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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邀友吸食冰毒 余货被民警查获
发布时间:2015-11-19 11:44:41


    本网讯(招子文)  一名“瘾君子”以为只有贩卖毒品才会犯法,没想到非法持有毒品同样是犯法,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葛植欧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并没收其作案工具手机1台。

    现年27岁的葛植欧系防城港市一名装修工人,也是一名“瘾君子”。2015年3月30日晚,葛植欧到苏某租住的防城区山海路一家商务宾馆的A301号房间休息,在得知苏某要外出购买“冰毒”后,遂打电话让其代购20克。次日上午8时许,葛植欧在上述房间拿出所购“冰毒”与苏某、黄某一起吸食,之后将剩余的“冰毒”藏于其行李袋中。当日17时许,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对上述房间进行搜查,在葛植欧的行李袋内搜出“冰毒”13.12克。经检验,从该“冰毒”中检出甲基苯丙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葛植欧无视国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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