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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停车与保安起争执遭报警 男子醉驾败露
发布时间:2015-11-04 15:57:14


    本网讯(王锡怀)  一男子醉酒后驾驶自己的轿车回家,停车过程中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醉驾的事情最终败露。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付小勇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6月11日晚,被告人付小勇和朋友赵某某、何某某等人在米易县丙谷镇某烧烤店饮酒吃烧烤。晚上11时许,付小勇驾驶自己的一辆轿车从米易县丙谷镇沿214省道往米易县城区方向行驶。付小勇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停车时,与小区保安周某某因停车一事发生争执。保安周某某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付小勇有醉酒驾驶的嫌疑,遂使用人体呼吸乙醇含量检测仪测试了付小勇的人体呼出气体含量,其结果为178 mg/100ml。经四川兴法机动车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付小勇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7.5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小勇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付小勇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付小勇之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前科、劣迹,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对其所在社区不会导致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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