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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法院多措并举加强诉前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21 09:59:27
本网讯(郝涵冰) 为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做到司法便民、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诉前调解意识,加强诉讼引导。要求法官切实增强诉前调解意识,利用诉讼引导、LED电子屏、宣传展板等形式充分告知立案当事人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的便民、效率高、成本低的独特优势,增强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的认识,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利益。 二是设立立案调解室,专人专职调解。在诉讼服务大厅内设立立案调解室,专门开展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安排调解经验丰富的两名法官充实到诉前调解队伍中,专门负责调解工作,并配备专门的书记员,记录调解笔录,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促进纠纷及时、稳妥化解。 三是规范诉前调解行为,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诉前调解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同时,对当事人不愿意诉前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及时进入立案审查程序。定期组织召开调解工作会议,交流总结经验,认真归纳诉前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诉前调解案件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四是加强部门联合协作,发挥多方优势。在充分调动法院内部调解力量的同时,加强与政府、妇联、公会、司法局、村委会等单位的对接,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调解模式,努力形成解决矛盾的合力,有效化解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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