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燕燕) 为最大限度地化解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符合家事案件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一套行政与司法相互衔接支持的家庭危机援助体系,创新“138”工作模式,开创家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在家事案件审判中,坚持“一个理念”即以“和”为审判宗旨和审判理念;贯彻“三项原则”即贯彻调解前置原则,将诉前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贯彻不公开审理原则,公开审理为例外,有效保护当事人家庭隐私及名誉,消除当事人因担心会被在大众面前揭露个人隐私,而放弃使用诉讼救济渠道的顾虑;贯彻倾斜保护弱势家庭成员利益原则,实行适度干预调解、合理采信未成年子女证言证据、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提高家事审判中弱势群众的维权成效。强化八项措施,一是强化诉讼释明制度;二是强化依职权调查制度;三是强化心理咨询服务;四是强化联动协调机制;五是强化民意吸纳制度;六是强化司法关怀延伸,开展多种公益活动,七是强化调解方法创新,探索符合家事案件审判规律的调解方法,八是强化宣传引导,收集编制反家暴等涉及家事纠纷的调解视频资料,编印《宁明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办案手册》等宣传资料。
今年8-9月份,该院审结的57件家事纠纷案件全部适用调解前置程序,诉前调解成功17起家事纠纷,不公开审判50件,不公开审判率达87.72%,受理2件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其中,对1起案件进行心理辅导,在主流媒体发表家事纠纷相关信息稿件20多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