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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法院积极化解纠纷 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发布时间:2015-10-13 10:25:07
本网讯(李波) 针对当前社会深层次矛盾日益显露,矛盾纠纷涌入法院的社会形势,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坚持注重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注重发挥“立案窗口”的接待、分流作用。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现行到人民调解组织接受调解,诉前化解纠纷130余件,力争将社会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充分发挥律师等诉讼代理人熟悉法律和案情的特点,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双方律师主持庭外和解,协助法官做好释法说理、利弊权衡等工作,促成调解37件。 三是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针对当事人对法律规定不明、判决不服或调解后反弹的,承办法官主动上门释法答疑,消除当事人心中疑问,有效避免因对案件下判原因不明而发生不必要的信访15起。 四是建立群体性事件突发处置机制。对矛盾比较突出的群体性案件,采取分管院长包案、跟踪督办,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确保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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