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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越单黄虚线超车酿事故致死一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0-09 10:49:40


    本网讯(尹吉文)  “宁慢三分,不抢一秒”,交通安全警示标语振聋发聩,但有些人却仍然置若罔闻,湖南省韶山市人杨易帆忽视行车安全越单黄虚线超车,撞上丁某所骑自行车后轮导致其死亡。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杨易帆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2014年6月11日下午6点左右,被告人杨易帆在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镇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敬贤路行驶。行至望梅村路段时,超车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由被害人丁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杨易帆当即报警,并联系救护车将丁某送医院抢救。丁某后于2015年4月19日在家中死亡。经湖南融城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丁某系因交通事故致急性重型颅脑损伤等并发肺部感染,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经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雨湖大队认定:杨易帆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雨湖区法院交通法庭对丁某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并生效。杨易帆已按照判决的要求,将应赔付丁某近亲属的90812.7元款项,经由交通法庭提存至该院执行款专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易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杨易帆在事故发生后进行报警和施救,刑事立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杨易帆自动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对杨易帆适用缓刑在其居住的当地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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