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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故入室殴打他人 俩人涉案落网领刑
发布时间:2015-09-30 10:02:31
本网讯(曹友喜 李辉江) 几个小伙伴酒后难以自持,心生歹念,闯到他人家中随意打砸并殴打被害人。2015年9月29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康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康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6日,被告人康杰、康佳、康某(刑拘在逃)伙同他人酒后到蒙城县小涧镇谢某甲家中,无故对其家中的东西随意打砸,并殴打谢某乙、张某某二人。几人打砸后强行拦停他人车辆逃跑,路上碰到谢某甲,后被告人康杰、康佳几人对谢某甲进行殴打。经鉴定,被害人谢某甲、谢某乙均系轻微伤。 另查明:被告人康杰、康佳分别与两被害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取得两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杰、康佳伙同他人随意殴打被害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已共同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康杰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康佳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可以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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