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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跤手“K歌”起纠纷怒摔保安致轻伤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9-21 11:47:08
本网讯(杨又华) 湘潭男子冯帅是一名摔跤手,酒后和朋友相约去KTV唱歌,与人发生纠纷后怒摔保安。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冯帅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5年5月28日14时许,被告人冯帅酒后到湘潭市雨湖区华银国际大酒店KTV唱歌,在服务员被害人郭某某带冯帅等人寻找KTV包厢过程中,冯帅无故对郭某某进行殴打,并将郭某某所提篮子踢翻在地。服务员被害人赵某了解情况后,要求冯帅对郭某某道歉,冯帅又对赵某进行殴打。当值保安被害人邱某了解这一情况后,上前制止,冯帅抱着邱某将其摔在地上,致使三人不同程度受伤。经湖南省融城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邱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郭某某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案发后,冯帅与被害人邱某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赔偿邱某58 000元,取得了邱某的谅解。2015年6月24日,冯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雨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冯帅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冯帅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冯帅主动赔偿被害人邱某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邱某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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