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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网吧盗窃电动车后又到网吧应聘被抓
发布时间:2015-09-22 11:49:34
本网讯(莫秀云 陆军亮) 一名17岁的少年,因为没钱花所以到常去的网吧门口盗窃。少年的盗窃行为其实已经被网吧的内部监控视频拍下,但不知情的少年居然在盗窃后不久到该网吧应聘网管人员,被网吧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抓获。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盗窃案,被告人谭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5年5月15日0时许,被告人谭某窜到贵港市港南区木格镇一间网吧一楼楼梯口,将停放于此的被害人陈某的一辆价值2400元的电动车盗走。 2015年6月9日中午,接到网吧工作人员的报警后,公安机关在该网吧将被告人谭某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在审理过程中,法庭了解到被告人谭某平时在家与爷爷、弟弟一起生活,父亲在广东打工,母亲于前年离家出走。其适龄念书至八年级辍学,回家后不愿干农活,平时喜欢去木格街玩,年老的爷爷无法管住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谭某犯罪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谭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谭某之所以走上盗窃的犯罪道路,主观上是其的法律观念淡薄;客观方面是其法定代理人未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管、正确地引导和教育。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谭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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