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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保安摩托车 女贼两小时后被失主儿子抓获
发布时间:2015-09-16 14:34:08


    本网讯(冯艳)  一名中年女子趁某单位的保安离开之际,竟然进入保安亭拿走钥匙窃取保安的摩托车。如此胆大妄为,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熟料两小时后就被失主的儿子逮个正着。日前,广西钦州市浦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刘日芳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5年6月12日19时许,广西浦北县某镇的34岁女子刘日芳去到浦北县某单位的保安亭处,趁保安高某离开之时,进入保安亭内窃取摩托车钥匙,将停放在保安亭旁边的一辆新大洲本田摩托车启动盗走。当天21时许,刘日芳驾驶盗窃的摩托车经过浦北县城某大排档时,被被害人的儿子发现,将其拦下并报警。公安民警将被告人抓获归案并扣押被盗摩托车发还给被害人高某。经浦北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新大洲本田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013元。

    被告人刘日芳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因涉嫌犯盗窃罪,刘日芳于2015年6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日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日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所盗窃的摩托车经公安机关追缴发还给了被害人,没有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故被告人提出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综上,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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