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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儿盗亲叔摩托 同伙无牌照行驶被扣再偷回
发布时间:2015-09-22 09:39:06
本网讯(陈素贞 古贞珍) 男子“胳膊外拐”伙同他人盗窃叔叔摩托车贱卖给同伙,后摩托车因无牌照行驶被交警扣押,“执着”小偷竟再次将摩托车自交警队盗回。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段林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分别判处被告人尹东、肖伟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2月15日晚上,肖伟提议去偷其叔叔的摩托车,段林、尹东同意后三人窜至肖伟叔叔家一楼大厅,后由肖伟、段林负责放哨,尹东负责偷车,三人将车偷出后,段林以1000元的价格将该车买下。 同年5月6日上午,段林骑着该辆盗来的摩托车经县城某超市附近逆行被拦停检查,因车未悬挂牌照且无行驶证,车被值勤交警依法扣押在交警队停车场内并用铁链子锁好。段林发现无法办理手续将车领回,于5月8日下午来到该停车场,拉开铁链,用摩托车备用钥匙启动摩托车将车盗走。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3220元。 法院审理认为:段林、尹东、肖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段林盗来的摩托车被交警扣押后,又将被扣押的摩托车从交警大队盗走,其行为亦构成盗窃。综上,段林盗窃2起,尹东、肖伟盗窃1起。鉴于三人庭审时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但应取之有道,任何欲不劳而获的非法行为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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