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锡怀) 一男子帮他人开车时,用他人承包经营的出租车抵押借款,并用该借款赌博,输钱后销声匿迹。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赵子贵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4年2月,曹某某从张某某处承包了一辆出租车进行经营。2014年12月初,曹某某将被告人赵子贵招聘为该车司机。2014年12月17日早上9时许,被告人赵子贵将该车开到二手车交易市场,谎称自己系该车承包人,用车辆抵押,向余某某借款20000元,并声称下午6点还钱取车。被告人赵子贵借到钱后,立即到米易县某酒店与孙某某等人进行赌博。到下午5时许,被告人赵子贵借来的20000元现金输得所剩无几。当晚,被告人赵子贵乘车离开了米易,并停止使用原联系电话。2015年1月14日,被告人赵子贵被公安机关的民警抓获。抓获时,民警扣押了被告人赵子贵身上的现金1800元,并发还给了受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子贵隐瞒了曹某某系该车承包经营者的真实情况,并用该车抵押,向他人借款,数额较大,借钱后销声匿迹,足以证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到案后,被告人赵子贵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