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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鼠狼”黑夜偷鸡鸭后白天销赃被发现领刑
发布时间:2015-08-26 10:19:50
本网讯(廖长春) 因土鸡市场好、价格高,男子白天出售土鸡土鸭,晚上便是“黄鼠狼”。8月20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土鸡土鸭案件,以被告人李瑞清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2009年12月28日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10年6月3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10年9月4日刑满释放。2014年12月2日凌晨,被告人窜至泰宁县长兴村将冯某饲养的12只土鸡盗走,销赃得款人民币700元。得手后,见来钱如此快,便干起了此行当。2015年5月1日在其第四次将盗窃的13只番鸭拿到县屠宰场欲出售时,被饲养番鸭的陈某发现拿回并报警。当日,被告人被泰宁县公安民警抓获归案。经查,被告人四次共盗得土鸡、鸭饲养农户共52只,销赃得款175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方法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且具有前科,酌定从重处罚。为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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