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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女子退二婚男 “当不惯”后妈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5-08-25 11:41:32


    本网讯(梁杏柳 罗彩萍)  相爱的两个人认识一个月便闪电结婚,却为了丈夫前妻的孩子而离婚。8月25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调结一起离婚案件,原告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

    2003年,张琳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而廖明却是已经离了婚还带着个儿子的人。当年4月,张琳在外地打工的时候认识并爱上了廖明,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俩人便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并在第二年生育了一个孩子。一开始张琳与廖明前妻的儿子相处得不错,但是俩人的孩子出生后,张琳与廖明在对待两个孩子的问题上产生了重大分歧,俩人为此经常吵架。2013年,张琳只身一人外出打工,很少与廖明联系。2015年6月,张琳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廖明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组织他们进行了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均认为婚姻关系很难再维持,俩人已经没有什么夫妻情感可言,最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俩人自愿离婚,俩人婚生孩子由廖明抚养,张琳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25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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