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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均患精神病闹离婚 法院调解圆满解决
发布时间:2015-08-12 17:31:57
本网讯(林芳 詹祖丹) 一对夫妻男女双方都患有精神疾病,在法定代理人的帮助下,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自愿离婚。日前,福建省建瓯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男女双方都患有精神疾病的离婚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李某(男,化名)从小有精神疾病,经鉴定为二级精神残疾,被告陈某(女,化名)在精神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2012年上半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并登记结婚,婚后不久陈某怀孕了,两家父母深感欣慰。不料,胎儿却胎死腹中。陈某深受刺激,精神状态不稳定。李某和陈某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感情逐渐破裂,李某的精神疾病也在不断的争吵中恶化。今年5月,原告李某在父亲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陈某也在父亲的帮助下应诉。 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有精神疾病,承办法官从保护他们利益出发进行调解,如何更好地保障他们的生活和治疗成为调解重点。双方父母也认为两人结合给双方家庭都造成更大的负担,也不利于两人精神疾病的好转。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心、贴心的调解,双方对离婚后李某和陈某的生活安排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两人顺利解除婚姻关系。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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