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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挥刀砍伤闹离婚的妻子被判刑1年2个月
发布时间:2015-08-17 11:29:01
本网讯(莫秀云 林敏) 小两口闹离婚,丈夫怀恨在心,一怒之下跑到妻子上班的地方把妻子砍伤。2015年8月7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宋信业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信业因其妻子梁某与其闹离婚而怀恨在心。2015年1月24日9时许,被告人宋信业持一把菜刀窜到贵港市港南区新塘乡某营业厅,将正在该厅一楼大厅上班的梁某双脚、双手砍伤,后一直在现场等候至公安人员到达,并在公安人员讯问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经鉴定,梁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信业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宋信业持刀伤害他人,应予以严惩。被告人宋信业砍伤被害人后,一直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的到来,并如实供述其在本案中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因被告人宋信业与被害人的婚姻矛盾引发,可酌情对被告人宋信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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