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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一夜情”生子 老汉被诉索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5-08-17 16:19:21
本网讯(汪次安 曾松林) 广东省始兴县现年65岁的周老汉,20多年前的一夜情留下一笔“风流债”。2014年3月,其在公交车上被女子石某因儿子与其长相如出一辙而认出,于是石某携儿子向其讨要抚养费。日前,始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据始兴县法院介绍,1991年12月的某天,时年45岁的周某偶然的机会与比自己小20岁的有夫之妇石某发生了一夜情,之后双方便再无联系。次年,石某的丈夫去世,而此时石某已身怀六甲,石某还以为是丈夫留下的遗腹子。1992年10月,石某生产一子,其独自抚养这个儿子长大成年,可是石某总觉得儿子一点都不像丈夫。 2014年3月,石某在公交车上偶然碰见了周某,发现儿子越看越像周某。于是,石某找到周某,要求周某与儿子进行亲子鉴定。果不然,DNA检验认定儿子确与周某、石某存在亲生关系。石某便要求周某支付其抚养儿子的抚养费12万元。但周某按照约定支付了6万元后,觉得亲子鉴定可能不准确,遂以需要重新鉴定为由不愿支付剩余款项。为此,石某便将周某诉至法庭。 始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石某之子拒绝再次进行亲子鉴定,已表明其对原、被告双方涉及其个人权益的约定不予认可,原、被告双方属无权处分。因此,被告的辩解法院不予采信,被告应按其之前的承诺支付原告抚养费6万元。据此,该院依法判决周某支付6万元抚养费给石某。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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