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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法院与交通事故行政执法建立衔接机制
发布时间:2015-03-23 15:31:53
本网讯(李春光)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与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就交通事故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共识。巴南区法院副院长刘秀荣,巴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朱明臣参加会议,法院民一庭与公安交巡警支队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证据采信、受害人司法鉴定等相关问题进行沟通与衔接。 数据统计,仅2014年发生在巴南区境内的交通事故达7000余件,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有617件。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充分合理保障,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行政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共同职责与担当。 2014年8月1日,巴南区法院在重庆率先试点市级行业协会调解组织驻点区县调解,在重庆市高院、重庆市保监局的指导支持下,由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调委会在巴南区设立巴南保险纠纷调解室,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此次与公安机关协商建立交通事故行政执法与民事司法衔接机制,正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进一步探索,也是对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的有益补充。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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