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法官妈妈倾情助力失足少年重写人生获赞
作者:岑展君 陆军亮   发布时间:2015-07-21 18:06:44


图为法官妈妈林敏到小韦家回访

    “林法官,如果没有您一直以来的热心帮教,我儿子现在也不可能走上正途,更不可能自食其力。您是我们全家的大恩人!谢谢您了!”7月20日,在港南区木格镇合岭村一个普通的民宅里,黄大姐拉着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法院刑庭法官林敏的手不住道谢,谢谢她挽救了儿子小韦,谢谢她帮助小韦回归社会,重写人生。

    黄大姐的儿子小韦犯案时仅有14岁。2013年10月30日下午,两个同龄小伙伴约上小韦,三人带上小刀、木棍,相约去抢被害人蔡某的手机。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640元。案发后,小韦的家人自愿赔偿被害人损失人民币一千元,被害人也对小韦表示谅解。法院查明事实后,鉴于小韦属于从犯,犯案时还是未成年人,且案发后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2014年9月23日,港南区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小韦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作为该案的主办法官,案件虽然了结了,但是林敏对小韦一直放心不下。审理中林敏了解到小韦和哥哥随母亲在家生活,初中一年级时因成绩不好辍学到广东短暂打工,之后一直在家随母亲生活。小韦母亲长期患病,为了贴补家用,小韦父亲只好长年在外打工,为此,两夫妇对小韦疏于管教。今年4月份,小韦顺利出狱了,林敏专门为小韦建立回访帮教档案,定期到小韦家中跟他交心谈话,为他带去学习资料、法律资料,鼓励他建立自信,多学知识,还有一时间就带着小韦四处找工作。体验着这份真情,小韦常亲切地称呼林法官为“法官妈妈”。林敏说:“我也是为人父母,看着小韦因为年少无知而走错了路,心里觉得很难过,很惋惜。他现在还这么年轻,人生才刚开了个头,不能因为这个污点而毁了他。我一定要尽自己的力量帮助他,让他拥有一个健康、积极向上的人生。”

    在林敏的努力下,现已16岁的小韦一天天转变,越来越成熟懂事,在家懂得分担家务,在外懂得与不良势力划清界限。体谅到父母的辛苦,小韦再次决定到广东打工,自力更生。临行前,他特地打电话向法官妈妈辞行,并保证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工作,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小韦出外打工一个月后,林敏自掏腰包买了些大米、花生油之类的生活必备品给他家送去。从他母亲口中得知小韦现在工作积极努力,还能寄钱回家,林敏和小韦妈妈一样,欣慰不已。

    近年来,港南法院继续加大回访帮教的力度,对矫正对象实行不定期回访帮教和分类管理。刑庭法官会下到矫正对象所在的派出所、司法所、村委、邻里调查了解情况,与矫正对象交心谈心,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协助相关单位解决其困难,为矫正对象解决后顾之忧。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矫正对象,除封存他们的档案外,为防止交叉感染,法官还对他们实行单独矫正。如在对矫正对象开展回访帮教活动时,将成年矫正对象和未成年矫正对象分开进行帮教。在下乡进屯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回访时,采取不开警车、着便装等措施,给未成年人矫正对象足够的安全感、信任感和认同感,促使他们鼓起勇气回归社会、服务社会。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该院保持了六年来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失控,无一人重新违反犯罪的好成绩,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