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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放大招”方便群众缴纳诉讼费
发布时间:2015-07-17 15:30:29


    本网讯(薛永松 陈丕云)  “方便,太方便了!原来缴纳诉讼费必须到郑州中院立案大厅,对于路程较远的县、市、区当事人来说,往返特别费时费力。今天只用了5分钟,即完成整个立案缴费过程。”代理巩义一起案件的何律师兴奋地说。

    原来,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7月15日起,河南郑州中院改变过去老旧的诉讼费缴费方式,当事人诉讼缴费无需再到郑州中院,在郑州银行任一网点即可轻松完成,减少了巩义、登封等地当事人缴纳上诉费时,还要到法院缴费的麻烦,当事人在当地郑州银行网点即可完成缴费,切实解决了群众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今后,郑州中院受理的一审、二审案件当事人缴纳上诉费和各类诉讼费用(不包括案件上诉到省法院应缴纳的上诉费),当事人无需再到郑州中院诉讼服务大厅换票后缴费,可持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直接到郑州银行在郑州市辖区(含县、市、区)内各营业网点缴纳,同时郑州中院诉讼服务大厅的收费窗口仍然保留,亦可缴纳相关费用。

    通过此次启用统一的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和增加银行网点缴费方式,实现诉讼费收取的历史性跨越,彻底解决了“缴费难、缴费慢、统计难”等“老大难”问题。  

    据悉,郑州中院诉讼服务大厅也进行了一系列便民服务改造,设置了诉讼引导台,建设立案服务区和诉讼服务区两个功能区域。新建无障碍通道,增加了手机充电座、轮椅、儿童椅、雨伞、针线包、书写笔、老花镜等便民设施,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真正做到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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