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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法院为重残人员减免诉讼费1.7万元
发布时间:2014-05-26 09:37:12
法官向刘向阳送达免缴诉讼费通知书 本网讯(郑军 裴永胜 董艳伟) “小刘,你放心,法院决不会让任何一名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我们今天就是来帮你解决这个问题的……”2014年5月23日,河南焦作中院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华海来到当事人刘向阳的病床前开导安慰,并向他送达了免缴诉讼费通知书,免去1.7万余元的上诉费。 2000年6月,26岁的刘向阳到焦作市王封水泥厂打工,工作期间摔成重伤,经医疗鉴定为一级伤残,目前已经在病床上躺了14年。父母双亡的刘向阳残疾之后,全靠哥哥照顾。但哥哥收入微薄,目前已是入不敷出。为了治病,家里已经债台高筑,无法缴纳上诉费用。 焦作中院在接到刘向阳的缓、减、免诉讼费申请后,当日合议,当日审批,当日办结,决定免去刘向阳的诉讼费用。还决定快速审理此案,维护刘向阳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全市两级法院已为农民工、三留守人员缓缴诉讼费21.9万元,免缴诉讼费2.12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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