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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官拆穿案外人谎言 成功执结一经济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15 13:31:28


    本网讯(梁东壁 韦卫全)  近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一笔存款后,案外人到法院声称该存款属于其个人所有,要求解冻。执行法官机智应对,一句话揭穿案外人的谎言,维护了司法权威。

    黄家荣与赵志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大新县人民法院审理,于2014年4月判决赵志明赔偿黄家荣经济损失22000元。判决生效后,赵志明拒不履行义务,黄家荣遂向法院申请执行。2015年7月初,法院经过查询,发现赵志明在农业银行有一笔16000元的存款,遂依法冻结。

    赵志明的女儿赵慧霞知道这一情况后,以案外人身份到法院执行局提出异议。赵慧霞哭着说这笔钱是她在南宁辛苦打工一年的收入,因为她没有存折才存到父亲的名下,所以请法院解除冻结。执行法官先安抚赵慧霞,待她情绪稳定后,才询问:“你有身份证吗?”赵慧霞答:“当然有。”法官再问:“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办一张存折?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笔钱是你的吗?”赵慧霞顿时哑口无言。随后,法官向赵慧霞释明作假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赵慧霞听后,承认她刚才所讲是谎言,这笔钱是她父亲的财产,不再提异议。

    执行法官依法办案,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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