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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多举措严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7-15 14:00:52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召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本网讯(梁锦学 李文彬)  7月14日下午,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召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食品安全牵涉国计民生,关乎千秋万代。针对近年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数量大幅攀升、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实际,睢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出重拳、用重典,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1年1月至2015年6月,该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44件,审结144件,判处155人,所有案件无一上诉、抗诉,无一信访、缠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问题,自2013年起连续3年开展了打击有毒、有害及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专项活动。二是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对典型案件坚持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审结一案,教育一片。三是从严惩处,突出监管。采取追缴违法所得、销毁涉案物品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对适用缓刑被告人均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四是宽严相济,快审快结。对主观恶性小、认罪悔改的小商小贩,在确保其不能继续犯罪前提下,依法适用缓刑。同时,对此类案件实行审限专项监控制度,确保案件在1个月最迟1个半月内审结。五是注重沟通,形成合力。建立审理与侦查、起诉的衔接协作机制,并注重与农业、食品监管、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程序上的衔接,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六是加强宣传,推动共治。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仅让食品生产、销售者知道相关法律、政策,也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此类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以及鉴别有毒、有害及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小常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同铸就维护食品安全的绿色长城,确保餐桌上的安全。

    新闻发布会上,睢县法院还发布了该院近年来审结的谢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鲁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焦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等5起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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