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昔日老搭档因经济纠纷成仇人
发布时间:2013-08-12 09:16:25


    本网讯(吴风云)  本是做煤碳生意的同行,多年的老搭档,不是兄弟胜似兄弟,却因一方改行要求结帐时,另一方以煤的数量和付款帐目不清拒绝结算,导致双方翻脸酿成经济纠纷。

    2008年4月之后,刘某将煤碳转卖给陈某,双方口头约定煤的价格和送煤按一百吨结算货款,但没有书面凭证。业务来往期间刘某先后送给陈某原煤三百余吨,陈某先后只付给刘某货款三万元,货款未按约定结算,因双方关系特殊,刘某也未在意。2009年10月,刘某改行,双方已终止买卖,刘某要求陈某结算货款时,陈某以煤的数量和付款帐目不清拒绝结算,后竟发展到相互指责和谩骂。刘某无奈, 于2010年4月将陈某诉诸法院,法院判决由陈某偿付刘某货款21000元。

    判决书生效后,陈某未履行法律文书义务,刘某于2012年5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查到陈某有房、有车, 完全有执行能力,但逃避执行, 不管执行法官如何劝说,都无济于事,其宁可坐牢也不愿交一分钱,态度相当恶劣。

    为树立法律威严,根据其态度和情节,法院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陈某见法院动了真格,当即承认了错误,当庭把执行款如数的交到执行法官手中。一对昔日老搭档却因经济纠纷成仇人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