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两入监狱不悔改 男子诈骗他人钱财再获刑
发布时间:2015-07-13 16:07:49
本网讯(罗彩萍) 男子因为盗窃两次入狱却仍不悔改,削尖了脑袋诈骗他人的钱财。7月13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此诈骗案,判决被告人李明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责令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 李明东曾因为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8年,李明东第二次刑满释放,出狱后的李明东仍和第一次一样,并没有改掉身上的坏毛病,也静不下来认真找份工作。2014年10月13日,囊中羞涩的李明东想到一个来钱的办法,他向做木材生意的张岭谎称自己有一片桉树林要出卖,并带张岭到其家附近邻居家的树林里,告诉张岭那是他即将要出售的桉树。张岭看后决定买下李明东的桉树,但是,李明东要求张岭必须先给5000元的定金。张岭觉得都是做定了的买卖,于是就给了李明东5000元定金。次日,张岭再次来到李明东家时,李明东却已不知去向,无法取得联系,向村民了解情况后张岭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李明东所指认的桉树根本不是他本人的桉树,得知情况后张岭当即报警。 2014年10月17日,张岭在武宣县城发现了李明东,并要求李明东退还定金,李明东却已经将5000元挥霍一空,随后,张岭将李明东扭送到公安机关,李明东如实供述了诈骗5000元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明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李明东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李明东有犯罪前科,法院酌情从重处罚。综合案件的实际,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