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莫秀云 陆军亮) 对于很多孩子在外求学的家庭来说,QQ已经成为父母、子女之间主要的沟通工具之一,很多时候子女都会通过QQ跟父母直接联系。然而,这却给了骗子可乘之机。广西两男子通过木马病毒盗取他人QQ号,冒充他人女儿,骗取他人钱财。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磨善生、磨善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九个月,各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8日,被告人磨善生提议通过网络诈骗他人钱财,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电脑、手机、银行卡、无线网卡、木马病毒等作案工具,在贵港市港南区一民宅内,由被告人磨善敬从网络盗取郭某女儿的QQ号,被告人磨善生则冒充郭某的女儿与郭某在线聊天,以要交钱参加学校培训的名义骗得郭某186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回赃款12600元并退还郭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磨善生、磨善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他们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磨善生、磨善敬分工配合,积极实施诈骗行为,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他们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根据被告人磨善生、磨善敬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