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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他人发财 男子设圈套抢劫昔日朋友钱财
发布时间:2015-06-09 13:47:42


    本网讯(赵翠芬 赵鹏飞)  得知曾经一起合伙做过生意的朋友发财了,张晓峰十分嫉妒,竟然伙同他人设下圈套对朋友韩某实施抢劫。日前,此案策划人、操纵者张晓峰被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6000元。

    2008年,张晓峰与韩某合伙买了一台打井钻机在当地打井挣钱,由于当地地理条件所限,打井的人很多,两人的生意也做的红红火火。挣得钱多了,两人之间的矛盾也逐渐多了起来,后来竟然发展到了动手的地步,往日的友情也在金钱面前变得不值一提。最后两人经过协商决定散伙,打井机每人用一年。2013年,轮到张晓峰用打井机,这一年,沙雅县雨水充足,生意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张晓峰为此烦恼不已。然而到了2014年,当地雨水远不如上一年那样充足,农民都纷纷开始打井浇灌农田,而这一年恰好是韩某用打井机。看见韩某发了财,张晓峰心里很不舒服,这样的好事为什么没有落到自己的头上,张晓峰对韩某真是羡慕、嫉妒、恨,便决定要报复韩某。

    2014年10月的一天,张晓峰找来了三个自称是讨债公司的人帮助自己“报仇”。害怕韩某不相信自己,张晓峰让其中一个人以打井为由将韩某骗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随后四人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抢走了韩某身上的1000元现金及一张银行卡,并强迫韩某说出了银行卡的密码,随后在沙雅县取走了卡内的15100元钱。为了防止韩某报警求救,张晓峰不但摔坏了韩某的手机还将韩某摩托车里的汽油全部放尽。四人逃走后,韩某来到附近的一个检查站向民警报了案,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将张晓峰抓获,其余三人在逃。

    沙雅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晓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1610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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