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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载货超高挂到电线致车厢内一人死亡领刑
发布时间:2015-06-02 15:42:47
本网讯(李进 邱梅珍) 交通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万小华驾驶机动车挂到电线,致车厢内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1月4日,被告人万小华受雇开车拉稻谷,被害人王某受雇装稻谷。由于稻谷数量众多,导致货物超高,而万小华此时并没有意识到乘载超高货物的风险,依旧驾驶该变型拖拉机拉稻谷,王某则乘坐于该车车厢上。当车辆行驶至塘湾镇港西村一路段时,不慎挂到电线,致使乘坐在拖拉机车厢上的王某摔倒下车,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贵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万小华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被害人王某不负责任。案发后,万小华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与被害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小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为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万小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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