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万春) 男子因怀疑对方赌友玩麻将时“出老千”,为“讨回公道”、追退自己所输赌资,邀人与对方“谈判”无果后持械伤人。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坤、陈乏匀因犯聚众斗殴罪,均被一审法院判处二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缓刑二年。
2014年7月2日,龙某某(另案处理)与李某某、江某某等人在江西省宜春城区某宾馆打麻将输了钱,怀疑对方“出老千”,便叫来李某(另案处理)等人帮忙要李某某、江某某等人退赔其所输赌资。7月3日下午,双方约好到宜春市体育中心广场转盘处见面。约16时许,李某等人邀集被告人李坤、陈乏匀以及曹某某、周某等十余人分乘六辆小车,其中被告人李坤、陈乏匀各驾驶一辆,来到宜春市体育中心广场,被告人李坤、陈乏匀等驾驶人员在车旁等待,其他人则持砍刀、钢管等械具冲向被害人江某某等人,用砍刀和钢管致伤被害人江某某颈后部、背部等处,用刀砍伤江某某叫来的李某某背部。尔后,均乘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江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坤、陈乏匀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聚众斗殴,扰乱社会秩序,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罪名成立。本案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减轻处罚。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