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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盗掘古墓葬被村民发现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5-05-28 09:31:09


    本网讯(熊莺)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管义元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2年3月19日晚,被告人管义元伙同许某(已判刑)、许某某、甘某(均在逃)等人携带铁锹、钢钎等作案工具开车窜至该市曲江镇一田地里盗挖古墓葬。期间,附近村民发现有人盗挖古墓后赶到现场,被告人管义元等人弃车逃跑,经鉴定,该被盗挖的墓地为宋元时期的家族墓葬群。2014年11月25日,被告人管义元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管义元伙同他人私自挖掘具有历史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古墓葬,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被告人管义元有投案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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