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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从孩子手中低价收购苹果5S手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5-26 15:27:12
本网讯(丁梅 曹友喜) 未满14周岁的孩子拿着苹果5S到手机店“刷机”本来就可疑,刷机之后又辗转找到老板,想低价把手机卖给老板更生疑,可手机店老板为了贪图蝇头小利硬是以800元收购价值2450元的苹果5S,本以为捡了便宜,殊不知便宜没捡到还被判刑、罚款。近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杜明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5年1月25日8时许,被害人李某在蒙城县城关镇一个浴池洗澡时,“苹果5S”被2001年11月出生的王某某盗走。2月一天傍晚,王某某将盗窃的手机拿到被告人杜明阳经营的手机店刷机,支付杜明阳50元刷机费。3月9日晚,王某某辗转到杜明阳的手机店询问手机价格,次日12时许,王某某让同龄的张某某向杜明阳出售该手机,经协商手机被杜明阳以800元价格购买。经蒙城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苹果5S”手机价值2450元,案发后已退还李某。 另查明:2015年3月19日被告人杜明阳到蒙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明阳明知是盗窃的赃物而予购买,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发后,被告人杜明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赃物已被追回并退还失主,对其可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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