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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秀法院“三步走”做好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20 11:18:16
本网讯(蒙宁 张明环) 2014年以来,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法院少年法庭坚持“教育以审判为依托,审判以教育为目的”的原则,采取“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走”的工作方式,积极开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成效显著。2014年以来,该院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6件44人,2012-2014年连续三年喜获全市法院单项绩效考评一等奖。 一是庭前社会调查,明思想状况。庭审前,主办法官在送达法律文书时与被告人父母耐心细致交谈,详细了解被告人的日常表现、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成长历程及犯罪原因等,发掘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原因、动机和目的,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2014年,少年法庭进行庭前谈话调查达120余人次,委托户籍所在地社区矫正机构出具情况调查报告42份,为庭中的法庭教育提供第一手资料,也为判处刑罚提供参考。 二是庭中教育引导,促悔罪认错。对未成年人的审判坚持做到情、理、法相融,惩治与教育相结合。2014年,少年庭共对42名犯罪时未成年的被告人及其家长在法庭教育的同时辅以心理疏导,从养护良心、孝心、善心、爱心出发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深挖犯罪根源,正确认识受审行为的性质及危害,汲取教训。通过心理疏导,端正其人生态度并树立重回社会的信心。 三是判后跟踪回访,暖心护航正方向。对被判未监禁刑罚的未成年罪犯及家庭坚持定位走访,向未成年犯提供全方位帮教。2014年,少年法庭采取多钟方式回访帮教10余人次。持续跟进未成年罪犯的管理、教育情况,引导其家庭积极承担管教责任,帮助解决生活、复读、就业等迫切问题,切实为其改过自新、阻却再犯罪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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