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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召陵区法院聘请心理专家介入涉少案件
发布时间:2015-03-27 16:49:33


    本网讯(王海华)  在涉及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中,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聘请具有心理咨询师从业资格的专家或教育系统的心理教师参与帮助,及时发现和矫正涉案未成年人的不健康心理,深入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措施。今年以来,该院共对4名未成年被告人引入心理专家帮教,成功率达95%以上。   

    开展庭前调查。先由案件的主办人与心理专家一起在开庭前向未成年被告人所在的学校、家长调取与其相关的书面材料和信息,让心理专家在开庭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和性格特点进行大致了解,寻找教育、挽救这些未成年人的心理切入点。

    庭中心理辅导。心理专家参加旁听整个案件的庭审过程,在庭审过程中,一方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及对犯罪的一些基本看法,另一方面抓住有利时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定的心理疏导,来缓解其在法庭上形成的心理压力,切实保障其在法庭上充分行使诉讼权利。

    庭后专访。心理专家利用掌握的情况及每个未成年人的心理切入点进行“面对面”专访,并对他们进行科学、规范、专业的人格和心理测试,为挽救、改造未成年人犯寻找有效的途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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