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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虚构假名搞“微恋”诈骗异性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5-08 11:25:44


    本网讯(付建国)  无业女子想谋生,深感创业难,来钱慢,几经思考后,利用自己女子身份搞网恋进行诈骗钱财。2015年5月8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女子用假名搞网恋的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辛玲玲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被告人辛玲玲系大庆一名无业女子,长相不错。初中毕业后就开始闯荡,开始四处打工,但因没有特别技术和能力,这几年也没挣到大钱,只能够勉强维持生活。不甘于现状的辛玲玲,突然想起以前上网有不少男子想和其处对象,便从中看到了“商机”。

    为了掩饰自己真实身份,其于2014年4月初虚构了一个叫“高丽娟”的女人,将一名想找对象的许某加为自己微友,并以“高丽娟”之名对被害人许某称自己是未婚女子进行聊天。经过一段时间微聊后,二人于当年8月中旬正式确定了男女恋爱关系,并使被害人许某着迷,陷入热恋之中。

    在微恋过程中,被告人辛玲玲曾向被害人许某渗透过自己有一个朋友叫辛玲玲。获取信任后,被告人辛玲玲于9月初便以“高丽娟”的名义给许某打电话,称自己用了朋友辛玲玲的信用卡3万元,让其帮着还。为了表示对爱情的忠心,被害人许某便向辛玲玲的信用卡共汇入了3万元。11月份左右,被告人以“高丽娟”之名又让被害人为其买手机,为守住这份爱情,被害人许某为其在网上购买了一部价值4000元的苹果手机和一部价值6500元的三星手机。

    在此过程中,被害人多次打电话要约见自己心目中的恋人“高丽娟”,可到场的是被告人辛玲玲,并告诉被害人:“高丽娟今天有事来不了了,让我转告一下,望体谅。”

    花了这么多钱,人都还未见到,有些不甘心。另外,在二人通话期间,被害人许某也隐隐约约地感觉“高丽娟”说话有点像辛玲玲的声音,并想起对方编造各种理由和借口拒绝和自己见面,为此,其才开始对自己多日微恋的“高丽娟”真实身份产生了怀疑,但碍于情面多次憋在心里而未说出口。

    2014年12月初的一天,被害人许某鼓起勇气找到了辛玲玲,并当面质问:“高丽娟到底是不是你本人”,对此,辛玲玲开始坚决否认,但经过再三追问后,辛玲玲最终承认其借“高丽娟”名义编造事实,骗取财物,并明确地表示自己不会与对方结婚,但可以作为朋友进行相处。

    听到上述真实情况后,被害人许某顿时感觉自己真诚的情感被对方耍了,便一气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案发后,赃款、赃物均返还给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辛玲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实行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赃款、赃物均返还给被害人,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故依法对其作出酌情从轻处罚,并根据量刑规范化标准,遂作出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的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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