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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馆员工财迷心窍趁机盗窃工友钱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5-14 13:58:51


    本网讯(黄丽丽 吴升攀)  常言道:兔子不吃窝边草。可餐馆员工黄茅却趁同宿舍的工友洗漱之机,将工友的手机和钱包盗走,最终东窗事发锒铛入狱。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茅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4年9月29日5时许,被告人黄茅在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工商建材市场附近凯旋美食馆员工宿舍租住屋内趁工友韦某洗漱之机,将韦某放在床头的一台价值人民币530元的三星牌i699i型直板触摸屏智能手机和1个内有现金人民币1280元、居民身份证1张、中国农业银行卡储蓄卡1张的黑色钱包盗走后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茅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黄茅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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